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上合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重庆第二期研修班开班******
中新网重庆1月11日电 (记者 周毅)记者11日从西南大学获悉,由该校承办的上合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重庆第二期研修班开班,来自塔吉克斯坦农业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移民和就业部以及发展委员会等部委的专家,将通过网络培训的形式参加为期10天的学习。
西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安春元介绍,本次研修班课程分为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三个环节。研修班将围绕重庆脱贫攻坚经验、中国精准扶贫评估理论体系及其实践应用、全球视野下的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中国社会保障兜底减贫的政策演进、主要做法及其启发等方面,设置专题讲座12讲,以期对塔吉克斯坦的参研学员有所启迪,对上合组织国家减贫提供有益借鉴,为推动构建安定团结繁荣进步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明全在致辞中表示,塔吉克斯坦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重庆始终重视与塔吉克斯坦的交流合作。本次培训也是重庆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持续深化与塔吉克斯坦友好合作的务实之举,希望通过实践积累的重庆经验,为塔吉克斯坦减贫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和借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