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代表风采|新时代“追风者”武钢:让中国风机走向世界******
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11日电 题:新时代“追风者”武钢:让中国风机走向世界
作者 苟继鹏
“在达坂城安装成百上千台风机、制造出中国人自己的风机、让中国风机走向世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党委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武钢近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这曾是他的“三个梦想”。
武钢说,实现这“三个梦想”的过程,正是中国风电行业从最初步履蹒跚到如今自主自强的一个缩影,亦是中国风行业电创新驱动、高速发展,在装机规模、环境适应、装备经济性和可靠性、产业整体竞争力迈上新台阶的生动演绎。
昔日以大风闻名的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是武钢的逐梦之地,也是中国风电行业的摇篮。35年前,武钢选择做一名“追风者”,他接任了达坂城风电场场长。彼时的中国风电行业方兴未艾,而达坂城是这个行业的一块“试验田”。
武钢回忆道,在创业初期,中国大部分风机都还依靠进口,价格高、故障率高、维修成本高。这种受制于人的现状令他暗下决心,一定要造出中国人自己的风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研制的首台风机国产化率为33%,至第10台机组投产时,国产化率达已到96%。
但武钢并不满足于此。2005年,他带领金风科技研制的1.2MW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在新疆达坂城风力发电厂试运行。这是中国第一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兆瓦级风机,由此,中国风机制造技术“更上一层楼”,可与国际领先技术同台竞技。如今,金风科技加快智能风机系列产品技术变革,机组采用直驱永磁与中速永磁“双轮驱动”技术路线,产品在智慧感知、智慧诊断、智慧协同方面实现智能化全面升级。
武钢展示金风科技制造的风机模型。 受访者供图如今,迎风转动的“大风车”成为达坂城新的代名词,达坂城风区已是中国风电行业的“样板间”,一如武钢所想的那样,成百上千的国产风机将源源不断的劲风转化为绿电照亮千家万户。“从进口到自主创新实现国产化,我国风电产业已经自主崛起,最初的那张白纸已是一幅璀璨壮丽的画卷,能源的饭碗已经逐步被我们端牢在自己手里。”武钢说。
武钢还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风电产业取得骄人成就,在全世界新能源装备格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已形成了一个涵盖风电开发建设、设备制造、技术研发、检测认证、配套服务的完整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同时,中国风电还积极“走出去”,为全球能源转型作出了贡献。
多年来,金风科技立足新疆,走向全国乃至世界。今年9月,金风科技成功签约乌兹别克斯坦Zarafshan500MW风电项目,实现了其在乌兹别克斯坦市场的重大突破。据介绍,此项目是金风科技在乌兹别克斯坦乃至中亚最大单体项目,建成后将明显改善当地的电力结构,满足50万户乌兹别克斯坦家庭的电力需求,每年将减少11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武钢表示,新疆周边的国家风能资源的储备也非常丰厚,可以把新疆的装备制造业和周边国家的能源转型有机结合,通过能源纽带来促进新疆经济发展,未来的前景广阔。
据统计,截至目前,金风科技制造的风机在全球累计装机超4.5万台,容量超过89GW,其业务遍布全球38个国家地区和中国国内30个省区市。并连续11年保持中国风电装备行业市场占有率第一,连续7年位列全球风电装备行业市场前三甲,在中国风机出口市场份额中占比60%。(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