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原生安全市场第一位/云原生安全成熟度L4级别认证
护航安全
安全运营助力数字强省
荣誉来自孜孜不倦的实践探索。基于在安全领域的专业创新和精准洞察,浪潮云打造“123”安全运营体系,即1个安全运营平台,2个联合安全实验室,3个中心(安全咨询中心/威胁情报中心/安全运营中心),持续增强面向用户的行业云安全运营能力。
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体系
2022年,以云御安全运营中心V3.0为核心产品的浪潮云安全云ISP,成功中标某省大数据局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中心项目:通过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扩大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范围,推进与各类政务业务系统的对接,形成全省一体化安全监测能力。同时,以特色的“AI+威胁情报”能力赋能数字政府安全威胁闭环处理,全面助力数字政府打造“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体系。
全域创新
多维发力夯实产品序列
2022年,浪潮云始终以数据安全作为核心研究方向,并与国内高校及国家级科研机构成立联合实验室,关注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用充实的技术实力保障云上用户业务安全稳定,通过运营让安全真正产生价值。
浪潮云主打“云服务+密码”的形式,为云上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商用密码服务能力。在政务市场率先以服务目录形式按需提供商用密码能力,帮助客户“省钱、省事、省心”地完成应用国产密码改造,在西南某市,协助云上20多套业务系统顺利通过商用密码应用性安全评估。
浪潮云密码服务平台
在数据容灾备份方面,浪潮云基于不同行业灾备需求场景,形成了跨云容灾、混合云容灾、应用双活、多服务商互备等方案,在全国多地建立了同城双活以及异地灾备中心,形成数据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浪潮云同城双活灾备中心
心之所向
以云原生吹响前进号角
在数字化转型的“深水区”,不断变化的安全风险催生出更加多元的安全体系建设需求。面向2023年,浪潮云安全云ISP将充分依托数据运营优势,聚焦云原生及SASE方向,打造“原生平台安全”、“原生应用安全”、“原生数据安全”三个原生安全产品系列,打造覆盖“云、网、边、端”的全栈安全产品,夯实一体化云原生安全服务体系,以“平台+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能力。
在新一代行业云MEP战略的加持下,浪潮云将继续携手“浪潮云安全联盟”生态伙伴,广泛汇聚安全行业各领域人才,推动威胁情及生态渠道共享,持续提升整体安全防御能力,为党政、企业客户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
(作者系浪潮云安全云ISP产品总监)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